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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被人称之为海角天涯。
当时的老乞丐将白衣女子跟天神分离。
那老乞丐为何如此心狠,若是真埋葬与此,真叫做天各一方了。
陈歌望着海边,思索着……
这时站在前面的一群游客中,有个女孩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然叫出声来:
“陈歌?”
陈歌微微一愣,收回了思绪,看着这个带着墨镜和遮掩帽,一身青春的打扮的都市女孩,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你是?”
“我是李雅丽啊,哈哈哈,怎么,我比你早毕业一年,你就不认识我了?”都市女孩摘下墨镜,露出一张巧笑倩兮的小脸,身材高挑,容貌绝美。
“哦,是丽丽姐啊。”陈歌终于想起来了。
李雅丽,这个女生陈歌当然认识了,自己刚来金陵大学念书的时候,李雅丽念大二,后来她做了学校的学生会主席。
那时候陈歌不是穷么,需要勤工俭学,所以跟李雅丽是比较熟悉的。
只不过刚才李雅丽戴着墨镜,而且现在化妆也比那时候更考究了,所以陈歌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她给陈歌的感觉吧,其实一般般的。
就是印象中,那种女强人似的。
很擅长交际。
这样说吧,她在大学里谈了一次恋爱,别人谈的吧,一般都是学校里的男生啦什么的。
可李雅丽不一样,她谈恋爱的,是金陵当地一家企业的离异老总。
有一次李雅丽过生日,那个老总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都摆上了烟花,那一晚整个校园都炸了,太美了。
李雅丽那晚无疑是全校女生崇拜羡慕的对象。
当然了,印象更深刻的是,第二天一大早,李雅丽就把陈歌喊来,让自己把校园的烟花碎屑打扫干净。
那天一早,自己赚了一百块,去请杨雪吃了肯德基!自己还搭上了五十多。
跟她的交集也就是这般,毕竟,自己也没资格去跟她做什么朋友。
所以她现在过来打声招呼,陈歌还挺意外。
“丽丽姐,你们怎么来海城了?”
陈歌看了眼,李雅丽身后还有不少人都在,穿着吧,都像是上流人士。
海城因为地理的天然优势,所以经济实力极为发达。
“这几天我们商会有活动,我跟我的合作伙伴,一块来海城游玩!我不是开了一家化妆品公司么,呵呵!”
李雅丽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微微笑道。
“真厉害!”
陈歌只能附和的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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