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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骄不馁亦不躁,虽然是寒门子弟,但身上却有一股大家族中子弟的气质。
等到大家轮番介绍完之后,崔夫子这才给大家正式上课。
上午一共两节大课,都是由崔夫子授课。下午开始教授君子六艺的课程,在宋声理解看来,这上午就是正儿八经的上课读书,下午就是变相的文体综合课。
等到中间下课的时候,刚才自我介绍的小胖子陶丰特地走了过来,鼻孔朝天似的仰着脸语气不善道:“听说你就是咱们这一届的案首?”
宋声把自己的书微微收起,他最近自制了一种炭笔,当铅笔用很方便。主要是毛笔字用来做笔记写的太慢,还容易把书本上糊的都是墨,墨汁干的也慢,很不方便。
所以为了做笔记,他专门用碳笔在上面写的。好在书上的字印的都大,空地方也多,很适合用小字做笔记。
他把炭笔收起来,看了陶丰一眼,语气淡淡道:“是,你有事吗?”
没想到刚才
一脸要钱要拽到天上的陶丰像变脸似的,忽然低下头凑近过去闪着星星眼道:“你真的是咱们这一届案首啊!你太厉害了吧,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考这么好的?竟然把次次第一的楚越都给比下去了!()”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这陶丰说话也不顾及着别人在没在,他越说,宋声越感到前面有一个目光在紧紧盯着他们。
可不就是刚才介绍自己的楚越吗?
他还是头一次看到当着别人的面说人坏话的。
宋声看过去,对方长着一张白皙的小脸,看起来年龄有些小,此时正绷紧着神情看着陶丰,那目光像是能吃了人一样。
还好没过一会儿夫子过来上第二节大课了,不然宋声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边的陆清从书院门口回去之后,没直接回家去,这会儿时辰还早,他准备去趟集市买点东西。
家里的菜快吃完了,要买一些菜回去。他还准备去趟布店,买点布回来绣帕子。
不然相公白天去书院读书,他在家里没事干也很无聊,干脆绣一点帕子还能拿出去卖点钱贴补家用。
城西的集市大多数都是府城附近的村民们一大早挑着担子来卖东西的,大家都赶早市,无论是买菜还是买肉,都是新鲜的。
陆清先去买了点菜,这边离集市近,不过出来的时候他没有拿小篮子,在集市上看到有婆婆卖篮子的,干脆买了两个。
家里正好缺篮子用,这篮子还是用藤条编的,一个才两文钱,看婆婆手指上因为用藤条编东西都划破了,他干脆多买了一个,反正放在家里也用得着。
除了买菜,他还想买几只鸡苗回去养着,这个时候养鸡正好,等到过年的时候小鸡长成了大鸡,就能够杀着吃了。平日里也可以给相公炖只鸡补补身子。
小鸡苗身上黄橙橙毛茸茸的,看着就好看。陆清挑了几只看着活泼的,放在了篮子里,怕小鸡冻着了,卖鸡苗的人还给他送了一块麻布,让他盖在篮子上。
从集市上出来,向左拐进入另一条街,就有一家布店。
陆清进门之后一看,这个点儿铺子里竟然已经有人来买布了,而且跟他一样,也是个哥儿。
掌柜的刚过来招呼,陆清道:“掌柜的不用客气,你先忙你的,我这边自己看看就行。”
府城里的布颜色种类要比县城里的多一些,看着好几个颜色都适合给相公做衣服,陆清一时间有些挑花了眼,差点忘了自己是来买布绣帕子的。
这时候听到旁边的那个哥儿温声道:“掌柜的,我就要这匹天青色的了,多少钱?”
陆清也觉得那匹天青
()色的好看,只是才给相公买了两身书院穿的衣服,已经花了不少钱了,而且买多了相公也穿不上,每个月只有四天假的时候才能穿。
想了想,陆清还是决定不买布做衣服了,还是买几匹白色的绸子绣帕子吧。
掌柜的报了价,旁边那个哥儿让掌柜的把布给他包起来,就在这时,陆清眼尖的瞅见这匹布上面有一处颜色看着好似有些掉色。
他拍了拍正要付钱的这位哥儿,说道:“你再仔细瞅瞅,这块是不是有些掉色呀?要不让掌柜的再给你拿一批新的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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