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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不多问了,上车,送你回去。”
邓辉掏出一根烟丢进嘴里,转身进入车内。
“谢了,辉哥。”
两人是同事,从上班开始,邓辉就特别照顾他,初到公司,邓辉教了林寻很多,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最铁的哥们。
林寻坐上副驾驶,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辉哥,照常把我放到前面的超市就行,今天麻烦你了。”
闻言邓辉嘴唇动了动,想要说话,最终却没有开口。
林寻下车后,邓辉情绪失控,猛然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
“什么东西!自己男朋友得心脏病都快死了,还要他去买菜做饭,有钱就可以不把别人当人了?”
林寻和安妙汐是男女朋友,但在邓辉看来,林寻更多的时候像是一个佣人,每天回家包揽所有家务,出门在外就是安妙汐的跟班。
五年了,林寻甘愿充当这样的角色,任劳任怨,从未有过一句怨言。
邓辉真不知道,安妙汐这个女人到底给林寻下了什么迷魂汤。
“对不起,辉哥,我还不能跟你说事情的真相。”
看着离去的车位,林寻眼神落寞,又充满了无奈纠结,只剩喃喃自语。
他和安妙汐实际上毫无男女感情。
两人是雇佣关系。
五年前,安妙汐送白月光出国,她哭成了泪人。
当时街边林寻的歌声深深感染了她。
那天恰好林寻的穿着跟她的白月光极为相似。
她从林寻身上看到了白月光的影子。
另一方面也为了摆脱每天上门的追求者,这才让街边卖唱的他来充当男朋友。
两人签订了一份5年的保密合约,对外名义上两人是男女朋友,但在家林寻就是男保姆,负责家里面的一切起居,月薪3万。
这份薪水对于街边卖唱一天挣百块的林寻来说很夸张,他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换句话说,林寻被当做了一个替代品兼佣人。
“辉哥,用不了多久,我会告诉你真相的。”
林寻苦笑一声。
昨天林寻听到安妙汐和她的白月光通电话。
好像说那位“正主”要从国外回来了。
这样一来,林寻这个“替代品”就没用了,合同自然可以终止了。
但在此之前,林寻仍需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
半个小时后,林寻提着两袋子买好的菜站在一栋别墅门口,熟练的输入密码。
刚打开门,就感觉眼前明晃晃的。
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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