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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林初夏并不想哭,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只觉得浑身血液倒灌进脑子,整个身子和手脚都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说我是捡来的,你们还说不是。有哪个亲妈会往自己亲闺女头上泼脏水的?有哪个亲妈会逼着自己闺女嫁给姐夫的?
林初春拿着人家给的聘礼跑了,你们不想着把她找回来,不想着怎么弥补宋家,却在这里逼迫我?大闺女是心肝宝,小闺女就什么都不是了?如果现在我和林初夏换,你们会逼着她来填这个坑吗?呵……”
林初夏冷笑:“当然不会。你们怎么舍得让自己的最疼爱的大闺女去替小闺女还债?从小到大,穿的吃的用的,都是林初春不要了不喜欢了才轮到我。我以为,这已经是极限,没想到,连林初春不要的男人,也要我来接。
凭什么?你们既然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要养我,不如给我掐死扔进尿桶里淹死多好,省得现在还要卖自己替你们还债。”
心不痛吗?
痛的。
林初夏还好,只觉得窒息。
如果换成原身小姑娘,怕是死的心都有了。
撕破脸皮也好,这样痛快一场,省得以后还要装着母慈子孝出来恶心自己。
癫狂的王爱华像被按了暂停键,望着林初夏半晌没有说话。林英痛苦地闭了闭眼,再也忍不住捂住脸一扭头冲了出去。
这个孽是她造的,她一辈子都在为了这个孽赎罪。
良久,王爱华才垮了肩膀喃喃道:“你要是这么想,那就算你是抱来的吧。我林家养了你十几年,就算是报答这养育之恩,这次你就替你大姐嫁了吧。以后,我们母女情分一笔勾销。”
林初夏想笑,还有这好事?
怕是做梦她都要笑醒!
“王爱华,你胡说八道什么。”
林卫东低声呵斥了道一句,又忙对林初夏道,“夏夏,你妈这是脑子气糊涂了,胡说呢。”
“我没胡说。”
王爱华已经顾不得许多,一把拨开林卫东,冲着林初夏吼道,“我们家养了你十八年,这次就当你报这十八年的养育之恩了。”
“爱华……”
“大嫂……”
一屋子人都去劝王爱华,好像受尽委屈的那个人是她。
呵!
林初夏定定地看着面前的众人,人生百态,她看的清清楚楚,她只是小,又不是傻。
可能,她真的不是王爱华生的。
书中没说,她也不清楚,但是王爱华平日里对林初夏和林初春的区别她还是知道的。
还有就是现在。
“我有什么办法?”
王爱华抹了把泪,情绪也收敛了些,“你说,我要是有钱我会逼着夏夏去嫁?手心手背都是肉,我有那么狠心吗?”
王爱华开始装可怜,絮絮叨叨说着家里的不容易,说自己的委屈。
确实不容易,林卫东老实,只会埋头种地,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
可这些不容易并不是她林初夏造成的,林初夏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妈妈不喜欢她,吃穿用都是姐姐不要,或者就是大姑拿回来的。
就连林初夏读书,也是大姑偷摸拿的钱。
林初夏站得累了,只觉得满身的疲惫。多年的教养,使得她不会骂人也做不到恶语相向,更不可能像那些爽文女主一样大杀四方。她就一个普普通通,略微聪明些的女孩,而她的聪明却都被她用在学业上。
生活这么狗血,不是林初夏所能应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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