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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刘在野
浆水搅团,再加一点苏向晚去水库上的时候,刘向前送她的木耳和洋葱拌成的凉菜,原来这属于,只有狗蛋一人爱吃的美食。
但现在李承泽也喜欢吃了。
他喜欢木耳里剁成绒的辣椒酱,也喜欢搅的特别精道的搅团,跟狗蛋俩抢着吃,跟俩只公鸡在抢着啄米似的。
吃完饭,赶着俩小的睡了,还主动过来问:“妈妈,狗蛋和驴蛋的衣服脏了,我帮他俩洗,好不好?”
这熊孩子,将来要是结婚了,倒是个好丈夫。
一犯错误就搞卫生,而且眼里能看到活儿,得把家属乐成什么样啊,估计得天天赶着他犯错误吧。
“我忙的时候,驴蛋会打水,狗蛋会扫院子,力能所及,他们要干的,都得干。你在我家吃饭,当然也一样,该你干的活儿,我一样不会叫你少干,但是,不要做家务当成惩罚,或者是讨好,你不用讨好我,我该给你的衣食住行一样会给你,你就算再讨好我,我也给不了你更多,因为我自己本身拥有的不多,明白吗?”苏向晚说的特别坦然。
她心里,吱吱永远是最重要的,然后,才是狗蛋和驴蛋,再往后,才是宋青山和李承泽俩。
李承泽哦了一声,转身进了自己的屋子,看俩熊弟弟团在一块儿,才躺下,就已经呼噜噜的在打呼了。
分明他是个爱干净的孩子,睡觉吧,也应该是躲的远远儿的。
但是,他就不,非得要挤到他俩中间,叫这俩臭烘烘的弟弟一边一个,把自己给围着,才能睡的香。
总归,还是三年前那场噩梦太可怕了。
让这孩子需要更多的爱和安全感。
不过,躺了一会儿,李承泽就觉得,自己不该继续躺下去了。
他没想到啊,原本那么温柔的刘阿姨,居然会气势汹汹的逼上门来,而且还拿苏向晚的成份做文章。
得亏苏向晚够横,提前把她给赶跑了,但是,这可是县委大院啊,要让别人知道苏向晚的成分有问题,他们会怎么样?
会不会把苏向晚从这儿给赶出去?
李承泽觉得自己不能再躺着了,他必须得做点儿什么。
而他呢,又属于是那种特别擅长快意恩仇,凡事都喜欢搞点歪门邪道的,这不就起来,溜出去了。
另一边,躺在炕上的苏向晚和宋青山,正在谈论刘敏莉呢。
当然,宋团肯定是认识刘敏莉的,毕竟他们都在一个系统。
宋青山十三岁的时候被李师长特招入伍,一直就是在秦州大军区活动,整个军区上下,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人。
刘敏莉因为在冬风市的时候,一次失火,而对宋青山印象深刻,但宋青山对于刘敏莉却没有太深的印象。
当然,在书里面,也是她在宋青山落难的时候收养了驴蛋,宋青山出于人道主义的感激,才准备跟她结婚的。
不过,后来发现她是间谍,这事儿就截止了。
至于刘敏莉的来头,为什么会叫李逸帆那种爆脾气都忌惮呢,就是因为她哥哥刘在野,现在是整个秦州风头最劲的革命将领。
据说那人在解放前,才五岁的时候,叫还乡团绑走,跟一大帮我党的党员一起,准备要给杀害的。
当时,一群党员保护着他,把他压在全体遇难的党员们的身体下面,才能最终侥幸,让他活下来。
刘在野从那之后,就真的是,那怕一剖两半,挖出心脏来,那也是长成红五星形状的。
这人年青的时候在当兵,但是前几年开始清理地富反坏之后,就从团长的位置上退下来,专门清理那帮地富反坏了。
他是最狂热的革命分子,也是整个秦州,最红的红色战士。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就宋青山来说,他觉得吧,无利不起早,这世界上就没有什么真正的红色战士。
“刘在野是不是长的特别帅气?”苏向晚问的时候,语气有点儿幸灾乐祸。
宋团这种男人,对于帅是没有概念的:“皮肤白,性格又倔又左,原来我俩在同一系统的时候比过,不论拼枪越障,还是玩射击,他都不是我的对手。”
苏向晚撇了撇嘴,似乎很失望。
“书里还说,你跟刘敏莉将来可能要谈婚论嫁,还有,她很可能是个间谍,宋团,你最近不是一直在找清水县潜伏的间谍,找到了吗?是不是她?”
宋青山说:“是,但也可能不是,不过,这些都得我今天晚上出去确定一下才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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