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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了。”
墨小然收起装着狗血的小瓶,又去了京里最大的饭店一品香,取了几片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道:“我只要几样东西,再借你们的炉灶用一用,多出来的钱,都归你。”
她选这家饭店是因为,他们接待的客人基本非富既贵,这里的食材必定最齐全,而且最新鲜。
这些金叶子足够置办一整桌佳肴。
加上不是饭市时间,炉灶闲置着好几个,掌柜立刻让人领着墨小然去了厨房。
以前容戬混球挑食,她为了伺候那混球挑三捡四的嘴,在做菜上狠下了些功夫,做出的饭菜绝不输于五星级酒店的大厨。
容戬身体每总到了朔月,会有些不适,什么也吃不下去,脾气也特别的大,谁撞上谁倒霉。
他那病,寻遍了全世界最好的医生,都没有人能诊断出是什么病,怎么医治,所以私下有人说,他是中邪。
换成平时,她一定不相信这些迷信说法,但在最后一名名医诊不出是什么病以后,她想,或许真的是中邪。
靠不了医生,就只能靠自己。
不管什么病,不吃东西,身体会变得虚弱,就更难抗过去。
每当朔月的时候,她都会想尽办法让他吃东西,但他吃什么吐什么,根本咽不下去。
她试遍了所有食材,最后定格在他的禁忌上。
容戬那个人,只要不是违反他原则的事,都还算好说话,但他禁忌的事,绝不允许涉足半步。
他禁食狗肉和鸳鸯花。
她曾看过他变成兽的样子,模样凶猛,身体强壮腰肢瘦削,那矫捷的体态似狼非狼,如同网游里威风凛凛的神兽。
虽然她不认得他是什么兽,但他禁食狗肉,很好理解,或许他根本就是犬科类的动物。
金银花又叫忍冬,也叫鸳鸯藤,而红豆蔻叫鸳鸯花。
这两种花都是他绝不肯食用的。
别说食材,就是有这两种花配制的药物,他都绝不服用。
金银花和红豆蔻都有极好的药性,她不理解他为什么拒绝这两味药,问了他无数次,都没得到答案,她也自动过滤了。
反正做厨子的是她,她用什么食材,是她说了算。
她在用金银花和红豆蔻做糕点的时候,想到他中邪的传闻,于是按着老人的祛邪偏方,加进黑狗血。
加了黑狗血,难免有点血腥味,为了掩饰那股血腥味,她割破自己的手指,让糕点染上自己的血。
容戬的狗鼻子果然闻出了糕点里的血腥味,她把割破的手指亮给他看,“不小心滴了点进去,如果你敢嫌弃,以后再别想吃到我做的菜了。”
她的威胁起了作用,他乖乖地吃了那些糕,那次,他居然咽了下去,而且没有吐,不知道到底是放进去的那两味药起了作用,还是黑狗血驱了邪。
他吃完后,一觉到天亮,等醒来的时候,那怪病也神奇的好了。
不管是什么起了作用,最重要的是他好了。
后来发病的周期渐渐延长,最后一年才复发了一次。
他对她每次做那糕都会割破手表示怀疑,千方百计地套她做糕的配方,她自然是把那配方烂在肚子里,也不会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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