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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烫手山芋
早年间,一次夜宴上,她偶然撞破沈煜书和文玺一起喝酒,杏花树下,两个白衣翩跹的少年促膝而坐,文玺表哥抬手摘了朵杏花,拈在指端赏玩。
而沈煜书的目光至始至终都未离开过文玺,隔着几株杏花的沈凌酒,一颗心坠得云里雾里,后来文玺走了许久,沈煜书仍然对着文玺表哥消失的方向暗自发呆,再后来他捡起文玺表哥丢下的杏花,踏着落花而去。
自那以后,她就有意无意的观察着两人,然后总会在许多时候发现他们有眼神交流。沈煜书看文玺表哥的神情比看她温和多了。
自此,沈凌酒便深深的蛋疼了,沈煜书爱上谁不好,为何偏偏是文玺表哥?
文玺表哥确实非常出色,他与许多世家弟子不同,他是真正的清贵公子,文采斐然,待人有礼,从小便得门阀士族,得皇上的赏识,年纪轻轻便征战沙场,屡立战功,如今述职边疆,每年只得除夕才能回来聚上几天。
以后两人真好上了,这不让她哥天天守活寡吗?
见沈凌酒从容的从衣兜摸出一把瓜子,一脸认真听戏的表情,苏以泽不忍直视,淡定地道:“为师运气不好,被你哥捉了三次。”
沈凌酒瞪大双眼,一副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瓜子嗑得津津有味。
“第一次,我犯案完,准备离开,被你哥追到了凤鸣阁,我易妆成歌姬,逃过一劫,那一次是偶然。
第二次,他所有防备,加强了城内的巡视,许多达官贵人也收到消息,警惕了起来,高门大院都是守卫森严,那一晚我接连去了三个府邸,最后一次中了张侍郎的空城计,我被弓箭手围困在了香闺里,沈煜书赶到时,为师给了他一个惊喜。
沈煜书怕是没有料到我会易容成他的样子,等我们两个打出去时,弓箭手根本不知道该听谁的命令,所以我很轻易的逃走了。
第三次,也是我最后一次犯案,我没想到沈煜书在我身上下了千里香,他很快在酒楼找到了我,即便我易容成了一个孕妇。
那是我第二次和他交手,他武功确实很高,而且他非常的聪明,我和他打到晚上都没分出胜负,最后我们去了城郊的小树林……”
“小……小树林?”一听就很有故事的样子,沈凌酒精神抖擞,兴致盎然的看着苏以泽,让他接着讲。
“到了小树林后,他冒着生命危险接近我,将一根噬骨钉打入我体内,而他也被我重伤。噬骨钉上的倒不是剧毒,而是含香散,只要我动用内力,身体便会发出异香,他就会在第一次时间找到我,所以我不得已封存了内力。
他这么做有两个好处,第一,确保我不会再犯案,第二我总有一天会找他拿解药,他只要等着我自投罗网就好。所以,沈煜书是个可怕的对手。”
“……”
不对,剧情不对!小树林不应该是孤男寡男,干柴烈火吗?老天总是喜欢在她激动之时给予当头棒喝!
见沈凌酒大失所望的样子,苏以泽一口血都提到胸口了,硬是憋了回去,“你又在脑补什么?”
“啊,没什么。”沈凌酒将吃完的瓜子皮放在苏以泽手中问道:“含香散不能自己配制解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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