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霍尔奇一时没回过神来。
作为丹麦首富,他日常所能接触到的角色,不论是合作伙伴还是商战对手,大多城府颇深,很少有人像麦德斯这样,一点场面话都不讲的。
毕竟,对方本来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年职员,为别人工作的社会零件,微不足道,一无是处。
一切的转变,只不过是因为幸运导致的罢了。
这也让霍尔奇更清晰地意识到了对于新世界而言,最重要的东西……
运气!
或者说……
位格!
气运!
他的子女,在斯里兰卡留学,原本小日子过的幸福惬意,等混到毕业,哪怕专业工作一事无成,也能被迫回来继承亿万家产,子承父业。
可因为位格不足,气运衰败,被卷入恐怖袭击事件,三名子女全都意外身亡。
人类的生命,实在是太脆弱,太脆弱了。
霍尔奇叹了口气,不再玩生意场的弯弯道道,直截了当地说道:“请问您是否有能力,将死人复活过来?”
他老了,就指望着几名子女为自己送终,享受几年天伦之乐。
白发人送黑发人,给霍尔奇留下了深刻的心里阴影。
话音刚落,几名身着西装的剽悍男子就推来几辆小车,打开上面的装尸袋。
解开袋子,两男一女,三具双眸紧闭的尸体上寒气缭绕,受热冷凝成细微的白色雾状氤氲。
可以清晰看到,他们残破的身体遗骸被敛妆师进行了修补,因为化妆,看上去像是陷入到睡眠中了一样。
“复活?不可能!没有任何办法。”
麦德斯碎金蛇瞳微微收缩,显现出危险的神采:“你在耍我?我是血族,不是雅威上帝,怎么可能有这种权能?”
霍尔奇叹了口气,眼神黯淡了些许。
“果然无能为力吗……”
他做了两次深呼吸,语气诡秘道:“那么,能让我接受您的‘初拥’吗?请务必放心,我一定会开个让您满意的价格!”
来见麦德斯之前,他也动用了自己的能量,做了许多相关调查,对于吸血鬼或者说血族的知识多少有些了解。
最让他眼热的,就是传说中“永生不死”的特性了。
在霍尔奇想来,哪怕这种特性只是被人为夸大,哪怕只能够多活一百年……
不!五十年!那也足够了!
成功的资本家,在年老体衰之后,对于金钱的渴望与执念,会逐渐转移到另外一些东西上。
譬如一个不错的身后名,从来不曾期待过的亲情,或者一场不掺杂金钱杂质的纯粹爱情。
现在,霍尔奇看到了长生的希望,其他的一切,都是可以放弃的!
他不像李智伦那样疯狂,却也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
据说,被血族“初拥”之后,就会被转化为比对方低一代的血裔。
听到霍尔奇这话,麦德斯还没来得及回应,他身边的那些自带干粮的“血仆”们,灼热的视线就开始在两人之间来回游离,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麦德斯心中苦笑,表面上却浮现出一抹智珠在握的淡然之色:“你们应该知道,血族想要发展后裔,不是随便咬一口就行的。”
“如果真的这样,那血族要么全都饿死,要么被普通人歼灭,绝不可能逃得过灭绝的结局。”
对于他的说法,旁边的血仆们都争先恐后地点头表示认可。
当然是这样了!
高贵的血族,怎么可能像某些血浆电影里那样,是单纯的病毒造物呢?
一定有更加神秘、孕育着超自然力量的因素在其中!
...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中二少年的抗争之路,无论有多难,我都要这满朝大臣,烟消云散!读者群284427642...
许绒晓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嫁给欧梓谦是幸还是不幸。她和他的脚步似乎永远都不在一个频率。她爱他时,他不爱她。她拼命讨好时,他厌倦她。终于,她累了,想抽身而退了,他却又缠上来,霸占着她。爱吗?可结婚三年,除了至亲,无一人知道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妻。不爱吗?可她疯了三年,他却不离不弃,每日以挨她一个耳光,换她吃一口饭的方式,把她养的健健康康。哭过,笑过,分过,闹过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才终于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欧梓谦是许绒晓的劫,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命!...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
你有血脉至尊无上?我有神魂镇压四方!你有秘法千千万?我有无上神体,变幻无常!你有无尽疗伤圣药?我自无限涅盘,越挫越勇,越伤越强!天地灵界,神魔动荡,万族林立,谁主沉浮?道心在此,神魔难阻,荡九天,诛邪魔,逍遥天地,大千世界,唯我不败!...
我是鬼节那天出生,从小体弱多病。小学时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从此,我跟着师父云游四海,行走于阴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