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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她只能跟着外婆生活。
外婆是个慈祥的人,很疼她,一直告诉她,不高兴的事情不要想,不明白的事情不要想,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
于是,她就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姑娘,疯疯癫癫,没心没肺。
她十八岁考上警校,也是那年,外婆永远离开了她。
那是她记忆中最后一次流泪。
之后,她又变成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姑娘,只是与以前不同的是,她不再与人深交,不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她在潜意识中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祥的人,跟谁有关系,谁倒霉。
警校毕业后,洛雁如愿做了警察,从事了父亲曾经的工作,可以过上她小时候认为的英雄般的生活。
和她最密切的人成了犯罪分子,她所有的不祥也都带给了犯罪分子。
直到那天和陈易一起去孤儿院,见到陈易竟然把十万块钱一分不少的交给李浩然,让他给孤儿院的孩子治病。那一瞬间,她封闭的内心打开了一丝裂缝,她觉得陈易或许可以成为朋友。
这也是她帮助陈易的一个原因。
可当看到陈易拿出金条的那一瞬,她再次把内心封闭了起来。
因为父亲的错误,毁了她整个家庭,整个童年,甚至一生,她从那时起,就立志做一名不“犯错”的警察。
自己不“犯错”,也容不得别人“犯错”。
而陈易做的事情,别人看来可能无伤大雅,但在她眼中却不可饶恕,她不想再看到一个人因为“犯错”,而毁了自己,毁了身边的人。
她理解陈易的生存方式,知道他不可能完全顺从自己的标准,她只能远远离开,也让自己的不祥远远离开。
至于,为什么把陈易看的这么重,她也说不上来,可能是童年的她,也希望像孤儿院的孩子一样,有这么一个“哥哥”吧!
不知为何,她满脑子里又是那个狡诈的死神棍。
她忽然停了下来,对着泉城难得一见的蔚蓝天空,露出一个充满童真的灿烂笑容。
不高兴的事不要想!
迈开长腿,洛雁再次变回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向着地下停车场走去。
停车场内光线幽暗,大中午阳光明媚的时节也与黄昏晨曦无异,可能是与商业街的繁荣明媚对比太过巨大,行人几无没有。
洛雁穿过大半停车场,来到她的专属座驾旁,一亮普桑改制的警车。
她没有看见,一个男人正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眼光如饿狼一般死死盯在她身上。
她刚打开车门,想要上车时,忽然自车窗玻璃中看见一道亮光闪过,即使在昏暗的地下室,也尤为刺眼。
刀光,有人在后面挥刀行凶。
洛雁大惊,浑身肌肉猛的绷紧,肾上腺激素狂飙,侧身让过这一刀,不待歹徒再次出手,便身体一晃,一个轻盈的翻滚,与其拉开了两三米左右的距离。
“呵呵,身手不错,我兄弟折在你手里不丢人。”
说话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穿黑色运动服,头发散乱,似乎有几天没有搭理了。
他的左颊处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让他阴沉的面容更显狰狞。
男子手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西瓜刀,随意站在那里,并没有乘胜追击。
并不是说他错失良机,而是他对自己有信心。因为他看洛雁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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