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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军情(第1页)

紧跟着薇的马,雷暗自清点起自己的下属来。难怪说如果薇把自己提升得太快会招惹贵族骑士的嫉恨,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团队长,自己的骑士等级也就是青铜一阶而已,可是自己的手下,却有着五个黄金骑士,十二个白银骑士,五十九个青铜骑士,六十三个黑铁骑士。这些家伙都是没有什么战功,所以没能得以提升军衔的。难怪,难怪,想来如果做了副师团长那种位置,手下的高阶骑士肯定还会更多,到时候自己一个小小的青铜骑士如何能够震得住场面?

想想各个领主的私军军团,就没有这样的毛病了,家族的高阶骑士都是自己的亲卫,只派出了少许正规骑士担当领军的将领而已。可是帝都的直辖军团为了保证每一个作战群体的战斗力,必须要在每一个团队中都分配一定的高阶骑士才是,到时候难做的就是那些团队长、师团长等等了。

难怪卡尔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黄金五阶骑士,否则手下人哪里会听他的命令啊。想到这里,雷的头皮又发起麻来,自己手下的这些高阶骑士,会听从自己的么?

似乎看出了雷脸上的古怪神色,一个黄金二阶骑士微笑着策马*了过来,恭敬的说到:“雷大人,您的战功可是非常辉煌啊。我们虽然拥有很高的骑士衔,可是我们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战功,梵特帝国最看重的就是军功,您担当这个团队的指挥官,实在是合适的。”

雷呆了呆,那个黄金二阶骑士恭敬的,带着一点点优雅的善意的对他点头微笑,策马斜次里冲了出去,回到了自己统领的中队中。雷耸耸肩膀,低声嘀咕着:“看起来贵族之中也有好人啊,起码这些家伙不是太高傲的……唉,薇大人倒也算是一个很好的贵族了,就可惜冷冰冰的让人害怕啊。一个女孩子嘛,多笑笑难道会很困难么?”

在他前方十米处策马奔驰的薇突然微微回头,翻着白眼瞪了他一眼。雷大骇,这风是从对面吹过来的,他们是逆风奔驰的,这薇的耳力也太恐怖了些吧?不过看看她身边大票的亲卫骑士的脸上都露出了微笑,想来斗气的修炼到了一定地步,这五感都是比旁人厉害得多,看起来以后说话倒是要非常非常小心了。

说到底,雷还是不清楚梵特帝国的军功奖赏到底是怎么回事,一句话就是你越阶杀死的敌人越多,你的军功就越大。象薇那样割草一般的杀死敌国的士兵,根本就不算什么功劳的。只有当她杀死了对方最少在黄金三阶以上的骑士,或者在钻龙四阶以上的法师以后,才能计算一笔功劳。所以这些贵族骑士是很难提升自己的官衔的,除非他们和军团长的关系不错,直接受到委任才行,就好像薇直接被巴鲁委任成了副军团长一般。

而帝国的贵族太多了,尚武精神太重,所以贵族子弟多少都有修炼斗气,因此也弄得高阶骑士无数,一个个都想进军队混一个自己的封爵出来,倒是弄得军官的职位僧多粥少,以至于某些倒霉的黄金骑士都只能担任中队长,甚至还不如那些功劳大的青铜骑士或者白银骑士了。

不过,这也体现了梵特帝国对于军队的控制还是很严谨的,并没有出现太多那种你自己的亲属身为高级将领,自己在军队就一定能够成为大将的事情,在很大程度的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

雷还在琢磨这些事情呢,薇突然大声喝令起来:“团队长雷,带五百人,杀光他们。”随后,她手中的长剑指向了三百米开外的大概四百多名史马特士兵。看那些士兵身上破烂的皮质盔甲,想来都是刚刚从国内征召过来的新兵,纯粹的一队炮灰而已,被狂龙军团击溃后逃散在这里的。薇也有自己的打算,让雷这个怪物练练手吧,省得他把一柄枪舞得和风一样,可是杀伤力却不甚太大。也许,日后雷会成为卡尔他们三个一般的,自己的得力助手的。

雷应诺一声,感觉了一下自己脸上的伤痕没有炸裂的危险,马上呵斥一声,带着五个中队冲了出去。那些个黄金、白银骑士按照薇的命令留在了原地。那就是一堆杂兵而已,这些骑士冲上去也没有什么功劳,免得浪费了体力。杀死几个小兵,最多就是奖励几个金币而已,可是这些高阶骑士的家族可不缺少这几个金币呢。

两个青铜四阶骑士在雷的身边做出了示范,左手控马,右手持枪,以右手肘部控制枪尾,以产生细微的抖动。眼看他们肘部微微一抖,枪头顿时闪出了十几个枪花,迷乱了几个目瞪口呆的史马特兵的眼神后,一枪挑中了一个倒霉鬼的心口,把他挑飞了起来。

雷欢呼:“哈哈,我明白了。”他也依样画葫芦的抖动了一下手腕,于是乎,就看到他的长枪猛的颤抖起来,一杆百炼精钢打造的刺枪,居然被一股巨力震得扭曲成了月牙一般的弧度,随后猛的弹射了出去。‘嗖嗖’的风声中,那柄长枪化作一道道弧形的寒光,砸在了那些杂兵的头上,‘啪啪啪啪’,脑浆四溅,十几个杂兵被他一枪砸翻在地,随后,那幻成一团斗大寒光的枪尖就在一个杂兵的胸膛上猛的进出了上百次,‘噗哧噗哧’的声响过后,那个小兵整个胸膛成透明状的倒飞了出去。

狠狠的挑起长枪,看着一溜血浆从枪尖上斜斜的飞了出去,雷高扬长枪,就准备朝着前方一个小兵的脑袋砸去。那小兵惨叫一声,突然就这么把那柄薄铁刀一扔,跪倒在了地上,拼命的磕头求饶起来。这些人都是刚刚被征召进军队的,哪里见过雷这样凶神恶煞般的人物,此刻早就被雷吓破了胆子了。

雷呆住了,再看看那些杂兵,居然也都一个个跪倒在地,再不敢动弹。看着他们依稀比自己大不到哪里,也就十**岁的面容,雷微微叹息一声,就要把枪放下。可是他的眼光瞥了一下,刚好看到那个第一个投降的士兵身后,居然背着一只鲜血淋漓的羊,而且明显是家养的那种。雷的火气莫名其妙的冒了起来,他想起了被达克骑兵屠杀的那个村子。

鹅卵粗的枪杆重重的砸了下去,‘呼’的一声,那个士兵上半身的骨头被砸成了粉碎,惨嚎都来不及就倒在了地上。雷吼叫一声:“凡是身上有百姓财物的,全部杀死……通通给我杀了,不要留活口。”雷刚刚说了第一句话,就马上补充了第二条命令,因为他看到所有的杂兵都跳起来开始逃跑,他们身上都有着附近村子里面强夺的鸡鸭等等。

雷纵马追上了一个杂兵,那个士兵惨嚎着:“天啊,把我们征召进军队,可是不给我们足够的粮食,我们也要活啊……不抢粮食,我们没办法活着回国的。”

雷刺穿了他的后心,把他挑起砸在了地上,雷看着那比自己还要年轻,最多不过十六岁的面孔,低声嘀咕着:“妈的,你们要活,难道我们梵特帝国的人就不要活了么?妈的,杀干净算了……你们这样的垃圾兵,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你们侵入我们的家园啊。”

想起了卡里村,雷的心肠又硬了几分,恶狠狠的拍马绕了一个大圈子,追上那些奔逃的杂兵,把他们一枪一个挑飞了起来。

远处的薇轻轻的点头,低声说:“怎么样,这个家伙的力量实在很惊人,银狼军团的刺枪是整个帝国最沉重的武器,居然被他的臂力震得弯曲了,真是一个怪物。如果有可能,我想让他尽量成长成一个有用点的将领。”

一个英俊的黄金三阶骑士无所谓的看着雷:“不过,薇大人,他不过是一个平民而已,难道您认为军队的那种制式斗气,可以让他成长成一个强大的武将么?您不是不知道,帝国的斗气分成三等,军队中让那些平民骑士学习的,是最弱的那一等哦。”

薇皱起了眉头:“我当然明白。够了,不要多罗嗦,继续搜索,这些该死的家伙,简直就好像蝗群一样在西里行省到处乱跑。史马特帝国的统帅也真是莫名其妙,居然就布置了一道防线,甚至没有安排收容散兵的军队,难道他想在卡拉图打一次决战么?正面攻击的话,哪怕他们现在是三个国家联军,也不可能打赢我们梵特和比斯特的联军呢。”

雷带着毫发无伤的五个中队赶了回来,大队人马重新整队后,继续朝着西里行省的南方一路搜索而去。路上,几个青铜骑士热心的教授着雷银狼重骑常用的各种突刺的手法,休息的时候,则是和雷一起锻炼剑术、箭术。

结果,过了三天后,凭借着自己强壮的身体,彷佛天生的对武技的领悟力,雷已经把马背上的那一套给学全了,剩下的就是要不断的熟练而已。至于剑术,凭借着强大的腕力以及蛮横的进攻性打法,如果不使用斗气的话,一个白银三阶骑士都没办法打得过他了。至于箭术么,自从雷在奔驰的马上一箭命中了百尺外的一只野兔后,包括几个黄金四阶骑士在内,都没人愿意和雷比较这个了。

不过,雷放出了那一箭的后果就是,薇狠狠的训斥了他一顿,然后扣掉了他一个月的军饷。因为雷稍微一用力,就把一张上好的骨弓给拉成了两截。垂头丧气的雷在接受薇的训斥的时候,不由得叹息起来:“卡里村那边,使用的都是将近一个人身高这么长的大弓,那多有力气呀。为什么军队里面要用这么软绵绵的弓箭呢?如果哪天我可以自己组建弓箭兵了,我一定要挑选人手,专门使用那种大弓。那可是可以一箭就射死一头豹子的好武器呀。”

不断磨合的银狼军团征尘滚滚的在十天内把西里行省清扫了一遍,大概杀死、俘虏了将近三个师团的史马特杂兵,至于其他的杂兵么,大概已经逃到了清风平原上去了,他们的目标,应该是趁着没有上级将领监督的时候,逃到自己的祖国去吧。

站在西里行省和清风平原交界的地方,看着身后的两千重骑,薇皱起了眉头,问到:“后面押送俘虏的团队还没有赶回来么?”

一个黄金骑士回答到:“大人,他们要把俘虏送到禁卫军的防线那边,然后从那里送去北方几个行省的奴隶营里,估计还要三天才能把手续交接清楚,到时候才能赶来的。”

雷在远处低声和几个青铜骑士说到:“早知道就不要俘虏了,我们一路上抓了七千多人,都是普通老百姓啊,要他们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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