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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聚魂葫芦(第1页)

天马村是苏城郊区一个荒废的破败村子,早已不住人了。

二十年前,因为通自来水不方便,当地老百姓在村内挖井。起先挖出来的土是红褐色的,像染了血一样。红土这玩意儿其实是一种含特殊矿物质土壤,岭南山区较多,但在苏城却不常见,挖出来后,村民也没当回事。

水井打成,泉水清冽,饮之甘甜。

可用井水来煮饭,只要水烧开,就变成血红色,这事就有点不对劲了。加之,此前刚挖好井后直饮井水之人,突然之间开始成了神经病,像条疯狗一样,逮人就咬。被咬的人像被传染似的,也疯狂四处抓人来咬。

去医院检查吧,又查不出毛病。

大家没办法,只好把发疯的人绑在柱子上,阻止他们咬了。可他们不咬人,就开始咬自己,活活把自己给咬死。

天马村里有一个外来人,叫“哑墩”,在村里挺多年。哑墩这种人,农村基本每个村都有。单指村里的哑子,专给人干些红白喜事活计,扛花带、抬龙棺之类,讨点百家饭吃。天牛村的哑墩性格虽有点怪,但从不犯事,村民淳朴,也不嫌弃他。

村里出事后,哑墩开口说话了。

几十年的哑巴突然开口说话,本身无比稀奇。更怪的是,他还坐在那口井之上,念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词:“天马吐尸油,寸草不能留。为救咱村民,哑墩命要休!”

说完,哑墩翻身跳下井里。

第二天,井水竟然干了。

哑墩尸体在井底,肚子涨涨的,就像喝了好多水一样。

村民说,哑墩是老天爷派来的神仙,专为拯救村民而投胎,喝干了井水。于是,村民筹钱,把哑墩的尸体葬在了村边土坡上。

本以为就此没事了吧,可哑墩死后头七那天,他却披头散发地出现在村里。

哑墩浑身都沾满坟头土,手里还拿了个巴掌大的小葫芦,笑嘻嘻地在村里走来走去,嘴里说道,妖井水都装在葫芦里嘞,现在没毒啦,谁行行好,把葫芦里的妖井水给喝了,让我赶紧投胎去。

哑墩死而复活,这事本来就够疯狂,谁还敢喝他葫芦里的水?

村民纷纷关门闭户,像躲瘟神一样躲着哑墩。可哑墩隔几天就挨家挨户地敲门,叫别人喝葫芦里的水,村民水倒没喝,却都被吓尿了。再加上天马村本来就没水,如此一来,搬得搬,跑得跑,彻底变成了荒村。

近两年,倒有些小年轻好奇,去天马村探险找哑墩,但哪里能找到?

到村口之后,我把符给揭开,放美人红里的晓婉出来。

方冬子看到晓婉,虽然仍浑身颤抖不已,但仗着有我在他边上,硬着头皮待着。

这阔少的胆子实属不小。

我问晓婉,你知道阿七贵在天马村挖什么宝贝吗?

晓婉想了会儿,回答道:“我听他说,好像找什么聚魂葫芦。”

“葫芦?”

晓婉惶恐地点了点头。

“天马村哑墩手上的葫芦?”

晓婉摇摇头:“恩公,我不知道。”

转念一想,晓碗又不是苏城本地人,当然不知道天马村哑墩的典故。

方冬子满脸露出好奇的神色:“何爷,这他妈只是苏城一个诡异传说。一百个村有一百个这样的脑残故事,难道阿七贵还真信有什么聚魂葫芦?”

我没搭理他,转头对晓碗说:“你带我们进村,我悄悄跟在你后面。找到阿七贵之后,你就拼命往后跑。他一定会来追你,到时我彻底结果了他!”

晓婉咬着嘴唇,坚定地冲我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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