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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侯府三公子?是那个经商的盛成洛。
阎北铮略一思索,语气淡漠:“请他进来。”“摄政王,三公子只是过来送一封信的,将信交给老奴后就回了。”管家将信拿出来,求助般的看向夜冥,同时心里暗骂盛成洛。
果然商人多狡诈,那盛三公子刚发现府里面不太太平,把信塞给他就溜了!跑的比兔子还快!夜冥收到管家的信号,倒是走了过来,他们这些多年在边疆征战,老管家守着王府,也不容易夜冥扫了一眼——信,就是普通的信,却用朱漆封了口,上面还写着“怀锦亲启”四个大字。
这天下四国,有胆子这么称呼阎北铮的,也就盛锦姝一人。
所以,这信,是盛锦姝的亲笔信?他忙把信交给了阎北铮:“王爷,是王妃的信。”“嗯?”阎北铮的眼里划过一抹意外。
她会写信?不是说她胸无点墨,字不成文?不过,她的字写的不错,绣在寝衣上的情诗虽有些露骨,却也不是没有文采的他亲手将信拆开,首先掉出来的,却是一支新鲜的红梅花。
早春的梅花,带着冰雪初融的鲜嫩,散发着干净又沁人心脾的甜香,瞬间将阎北铮的烦躁驱散了大半!再抽出里面的信纸,却是满满一纸的簪花小楷,流畅瘦洁,清婉灵动。
竟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书法笔迹,还是他从未见过的。
但内容就洋洋洒洒一大篇,意思简单又直白,大抵是——那晚与他不欢而散,她仍未气消,今日派丫头秋实过来给他送寝衣,也并非是她服软!他疑心她与阎子烨藕断丝连,并非是质疑她,不过是在质疑他自己!因他是天上明月,阎子烨是地上沟渠,明明不能相提并论,他偏偏要自降身份与阎子烨比若他只馋她的身子,她可以乖巧听话,任由他搓圆捏扁,与他相敬如宾。
可若他想要她的心,就得信任她,尊重她,餅餅如寻常男子追慕心仪的女子一般追慕她,用他的心来换她的心若他选择第一种方式与她在一起,她就做他的妻子,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若他选择第二种方式与她在一起,她就做他的爱人,会努力对他好,尽快欢喜上他,尽快眼里心里,都唯他一人她希望他选的是第二种方式,那么,他应该主动为他冤枉了她承担后果,她今晚会在屋里摆酒,等他来向她道歉“呵”阎北铮将信完完整整的看了三遍,发出一声轻笑。
“她给本王送了件寝衣,就想换本王去向她道歉?”“她好大的胆子!”什么?道歉?让主子去给她道歉?盛锦姝说的?夜冥只觉得冷汗直流。
这世上,有人敢让主子道歉吗?主子虽学富五车,博古通今,可他认识“道歉”这俩字吗?就这么一件破寝衣,就想让主子道歉?不可能!况且,这寝衣是不是给主子做的,还得再看看夜冥这样想着,已经脑补了很多种盛锦姝被阎北铮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场景阎北铮已经利落的将身上的衣袍脱、光,将那件绯红的寝衣穿上了他深邃的眼眸里一片幽冷的光。
锦儿,你最好不要让本王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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