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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之后,宛城西郊。
“保持阵型,举枪!”
刚刚升为亲卫骑队长的吴全有一声令下,三百多名骑兵控制住胯下的战马,举起了手中长达近丈的长枪,保持着整齐的军容稳步前进。
不远处的山包上,张泉嘴角咧出一丝笑意,自己的军官短训营计划还是有效果的,不到半日,就挑出来三百多有模有样的骑兵苗子。
而旁边曹昂和胡车儿则是看着远处的阵营,攀谈了两句之后,向他走了过去。
“少将军,末将还是没明白,这枪也太长了吧,斗将或许能用上,可让普通军士用它们,拿着都费劲,更别说冲阵了。”
胡车儿又看了一眼阵列,对张泉说道。
“不错,某也觉得,这等枪只适合做仪仗,用它杀敌,一旦敌人近身,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怎么打,还是说你有其他的用途?”
曹昂眼中带着疑问同样看向张泉,经上一次军训事件之后,他绝不相信张泉现在就会弄什么仪仗队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
“胡叔,你们说的不错,这枪初始拿着的确费劲,但是只要加以时日训练,他们会习惯的,至于敌人近身不能还手,那就丢了枪换刀。”
张泉带着笑意看向二人。
枪骑兵,还是他从一本史书看到过,十九世纪时,拿破仑手下的波兰枪骑兵几乎屠杀了一支拿剑的英国龙骑兵。
一寸长一寸强,接近三米的骑枪足以在敌人刀剑都摸不到自己战马的时候,将它刺入敌人胸口。
“张泉,你是想组建一支兼用这种矛和马刀的精锐骑兵?”
曹昂诧异不已。
大汉朝的骑兵,以环首刀为主,副武器则是弓箭,兼使这么长的骑矛和马刀,还从未出现过。
“对付匈奴的时候,是不是很实用?”
张泉反问。
“哈哈哈,这倒是,少将军好想法,这样一支精锐在面对匈奴百人队的时候,几乎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
胡车儿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句。
“咱们的环首刀比匈奴的弯刀长不了多少,但是长枪,他们不用,咱们可以。”
张泉看着坡下的队伍信心满满,心中想的则是那个朝思暮想的兵种——重甲骑兵!
中国最早的具装甲骑,还得百来年后的南北朝。
在火器没有出现之前,重骑兵才是战争之王,远古坦克一样的存在,以少胜多的例子不胜枚举。
唐初李世明便率领天策府的五千玄甲铁骑,踏碎了河北窦建德的二十万大军,战功赫赫。
这三百人,就是重甲骑兵的预备队!
提前一个世纪出现的重骑兵,绝对会成为所有诸侯的噩梦,想着铜墙铁壁般的俱装甲骑碾碎敌军的阵营。。。。。。
张泉就心潮澎湃。
“唏律律!”
一阵急促的勒马声,打断了他心中美好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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