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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崴了一下,她还未来得及惊呼,就被人捂住嘴,拉进了电梯。
直到电梯门彻底关闭,苏靖欢才松开她的嘴。
“你真的被人包养了?”
这句话,他几乎是咬牙切齿着问出来的,之前即便是听到了些闲言碎语,他也并未放在心上,可是就在刚刚,他亲眼看见,她在车上吻了另一个男人。
他不敢相信曾经只是牵手,拥抱就会脸红的高歌,居然会主动去亲吻一个男人。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欺骗自己,那个他曾经舍不得碰一根手指头的女人,早就在别人身上婉转绽放。
心里的不甘,跟嫉妒,就像是野火一样烧灼着他的理智。
高歌被他抓得生疼,她拧着眉剧烈挣扎道,“你有病吧,跟你说了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
“不认识我?”
苏靖欢猛地捏起她的下颌,迫使她抬头对上他的眼睛,冷笑道,“也对,像我这种无关紧要的人,对高大小姐来说,应该是人生中的一段污点吧。”
他的手指轻轻的将她脸颊上的发丝挑到而后,贴着她的耳朵,一字一顿道,“如果可以,你应该永远也不再想见到我吧?可是我回来了,高歌,唐清欢又回来了。”
高歌身体猛地一僵,有什么东西在脑海中一点点复苏了……
唐老师,你的名字取得真好,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
唐老师,你还缺女朋友吗,长得好看,又会画画的那种。
唐老师,我的毕业课题已经想好了,你能不能做我的模特?
“砰——”
车子在撞上广告牌的一瞬间,有人将她护在了怀里,她隐约听见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轻声说说:小歌,闭上眼。
那个声音,在巨大的恐慌中,给了她莫名的安全感,后来一声巨响,那场车祸在她脑海中,留下的最后印象,就是一件血染的白色衬衣。
记忆,在脑海中爆裂开来。
眼前这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孔,令她肝胆俱裂,她几乎是狼狈的从他怀里退出来,在电梯开的一刹那,跑了出去。
唐清欢盯着她的背影,摩挲着掌心残余的温度,眼神一点点暗沉下来。
高歌,你欠我的,我要全部讨要回来。
从博瑞出来,高歌一路上都恍恍惚惚,她的记忆断断续续,只有那场车祸在脑海中分外清晰。
记忆中那个带血的白衬衣的主人,就是唐清欢。
他们一起出的车祸,而她忘掉了整个经过,也忘掉了他。
唐清欢……唐清欢……
到底,曾经你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为什么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会这么心痛……
“叮——”
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高歌心口颤了颤,仓皇间才摁了接听。
电话是方糖打来的,“歌儿,你从公司回来的时候来我这儿一趟,孙婶儿往我这儿寄了不少东西,说是你落在家里的,程俊然找个装修公司,在我这儿装修呢,这几天人多眼杂的,我怕给你弄丢了,你一会儿直接顺路带走吧。”
高歌定了定了神,轻声道,“我马上过去。”
二十分钟后,她赶到了方糖的公寓。
门一开,方糖有点意外道,“这么快就来了,跟潘越廷谈妥了?”
“嗯。”
高歌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脸色看上去有些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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