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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这样亲眼看着自己把镜子“吃”掉了。
镜子彻底消失在祝明玺体内的那一刻,祝明玺感受到了澎湃的洪水。
洪水顺着他指尖的裂缝涌进他的身体,让他冲刷、洗涤,他浑浑噩噩地被洪水拍打,眼前不受控制的闪过一道白光,每道白光里都是似是而非,如烟如雾的记忆。
第一道能够被他看清的记忆,是一面镜子穿透云层,满身裂纹地被丢弃在污泥堆里。
有一只脏兮兮的手将它捡起。
那并不是人类的手。
它漆黑,丑陋,瘦骨嶙峋,并蘸着鲜血将简陋残缺的血契画上镜面,鲜红的血缓缓流淌进镜子的裂缝里。
第128章【修】
祝明玺的失神十分明显,圣德利亚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看见,或者说,就算他看见了他也不在意。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笑够了,身上终年燃烧的火焰让他很快回归理智,他疼得轻轻抽气,可表情依旧是愉悦的。
他在金河里拢起一堆金线,十分熟练地将其堆成椅子的形状,然后就这样坐上去,开始随性地,散漫地,慢条斯理地讲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多久呢,大概是在精灵族出现圣器以前,在我得到那半枚精灵圣种以前,在我完全修炼出人形以前,我捡到了一面镜子……”
魔物是天生地长的魔物,在诞生伊始,他不属于任何种族,不具备任何能力。
他那么弱小,连新生的亡灵都能将他拉拽撕扯。
他那么愚笨,光是听懂别人说话都花费了十年。
弱小的魔,觉得世界上最厉害的魔法是血契。
只要在魔器上签订血契,再强大的魔器也能为他所有,只要在人身上签订血契,再厉害的魔法师也要对他卑躬屈膝。
而且血契永不可解,多美妙!这给了弱小的魔最大的安全感!
魔物痴迷地学习着这门魔法。
他在石头上练习血契,他在枯骨上练习血契,他在老鼠身上练习血血契,他在随手捡到的一面平平无奇的镜子上练习血契……
许多许多年后,弱小的魔终于修成人形,他不会再被人欺负,也有了两三个奴仆,他甚至可以完全隐藏魔气行走于精灵族的地界里。
他在人群中踮着脚尖看恢弘无比的神祭礼。
精灵族真是高贵又美丽的种族,这里的一切都令他目眩神迷。
他甚至胆大包天地幻想着他会不会有一天能娶到高贵美丽的精灵女,成为半个精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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