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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刚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般,眸中闪过了一抹狠戾之色,随后右手伸进衣服内衬,竟然从腰间。。。。。。
掏出了一把手枪!
下一刻,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叶凌天的脑袋。
一时间,杀机四溢!
冰冷的手枪,就像是死神的镰刀,震惊全场。
。。。。。。
在场的所有宾客,都是大惊失色。
在他们登上游轮之前,都经过了一个金属检测仪,如果携带火器等危险物品,会在第一时间报警。
不过,朱志刚是这艘游轮的主人,没人会对他进行检测。
但大家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随身带枪。
他手中这把枪,乃是勃朗宁袖珍手枪,有着“掌心雷”之称,尺寸极小,全枪长仅11。4厘米,比成年男性的手掌要短得多,即使握在手中也不引人注目,隐蔽性好,可以攻敌不备。
论威力的话,勃朗宁虽然不能与AK47种突击步枪相媲美,但是此刻,叶凌天距离朱志刚只有几米。
这么近的情况下,朱志刚就算闭着眼睛,都能将叶凌天的脑袋打爆。
事实上,这把勃朗宁手枪,是朱志刚最大的倚仗!
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之下,他绝对不愿使用。
哪怕他是一代船王,势力庞大,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枪,还是会造成极度恶劣的影响,甚至有可能被通缉。
但现在,面对叶凌天,他别无选择!
朱志刚持有手枪,似乎掌控了局势,稳操胜券。
“不愧是家主,未雨绸缪,早有准备!”
“呵呵。。。。。。家主可是老江湖,他出去跑船的时候,那小子估计还在穿开裆裤!想要跟家主斗,还嫩了点!”
“干掉他,让他付出血的代价!”
。。。。。。
之前跪地求饶的朱家众人,看到朱志刚掏枪,也纷纷站了起来,恢复了几分嚣张气焰。
“小子,就算你功夫再高,速度再快,还能快得过子弹?”
朱志刚遥遥望向叶凌天,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恐惧之色。
但叶凌天依旧面不改色,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仿佛将这柄手枪,当成了毫无杀伤力的玩具。
“臭小子,你怎么不怕?”朱志刚怒喝道。
望着黑洞洞的枪口,叶凌天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戏谑的笑容,冷冷道:“朱志刚,这就是你的底牌?如果这样的话,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这玩意儿,根本伤不到我!”
这番话,彻底激怒了朱志刚。
“臭小子,死到临头,还敢嘴硬?你们两个,立刻跪倒在地,给我女儿芳芳当牛做马!否则,老子一枪打爆你们的脑袋!”
面对这番威胁,叶凌天转身望向高阳,开口问道:“阿阳,你怕么?”
“不怕!人死不过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哪怕身处险境,高阳还是一脸傲气,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与叶凌天并肩作战。
一声兄弟,一辈子都是兄弟!
朱志刚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威胁竟然不奏效。
“你们两个,难道真的不怕死?好,那老子就成全你们!”朱志刚气急败坏,打开了保险,随时准备扣动扳机。
见到这个动作,叶凌天不退反进,猛地向前踏了一步,挺起胸膛,仿佛要往朱志刚的枪口上撞。
紧接着,叶凌天的声音,回荡在整个甲板上:
“来吧,向我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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